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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局置局長一人,綜理局務;副局長一人或二人,襄理局務;其職位均列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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