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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設置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之人員,以聘用及僱用方式進用,或由本部及其所屬機關人員派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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