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經濟研究院設置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院因情勢變更,不能達到本條例設置目的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經董事會決議解散之;解散後依法處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