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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科法醫師分科及甄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醫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法務部得委託或委任法醫專業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專科法醫師之甄審。
前項甄審結果應報請法務部核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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