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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獄行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89條

受刑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損害器具、成品、材料或其他物品時,應賠償之。
前項賠償之金額,受刑人未為給付者,得自其保管金或勞作金內扣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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