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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科技設備設置與使用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機關知悉有依法規提出之陳情、申訴或訴訟等事件,或相關機關正依法進行調查中,其所涉及之事證或資料與機關科技設備儲存之資料有關者,應先將該儲存之資料予以複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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