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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監獄及看守所收容人就醫經濟困難處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收容人就醫時間、處所與方式由機關依收容對象之就醫需求及安全管理之必要指定之,收容人不得自行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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