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保安處分累進處遇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感化教育受處分人,除因獎賞增加分數外,每月最高成績分數如下:一、操行成績:最高二十二分。
二、教育成績:最高十六分。
三、習藝成績:最高十六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