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刑人獎勵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返家探親受刑人無正當理由,未於指定期日回監者,監獄應陳報監督機關並通知返家當地警察機關後,移送該管檢察署偵辦;受刑人回監後,其返家探親期間有犯罪行為者,亦同。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