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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刑人作業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監獄應事先於各場舍公開關於遴選自營作業受刑人之報名資訊,並就具有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遴選之:一、具備特殊知識、技能,符合作業需求。
二、曾參與相關職業訓練課程,表現良好。
三、因監獄未開設相關職業訓練課程而未能參與課程,但具學習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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