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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受刑人外出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受刑人外出期間所需費用,應自行負擔。
受刑人參與公益服務,不得收取任何報酬,其必要費用得由監獄或相關機關(構)、團體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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