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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71條

被停止進級之受刑人,於停止期間有悛悔實據時,得撤銷停止進級之處分。
被降級之受刑人,有悛悔實據時,得不按分數,令復原級,並重新計算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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