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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學校於校外教學活動結束,任課老師應填載教學成果報告,並指導學生發表學習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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