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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累進處遇分數核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學生在執行中由其他機關借提者,應由矯正學校函請寄禁之監獄、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代為考核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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