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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學生接見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矯正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在校學生得接見親友,但校長認為有妨害矯正教育之執行或學生之學習者,得禁止或限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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