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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因檢舉同一貪污瀆職案件之犯罪人數,經法院判決有罪確定逾五人者,增給二分之一獎金。
最高以新臺幣一千萬元為限。
前項所定同一貪污瀆職案件,包括一人犯數罪或數人共犯一罪、數罪或裁判上一罪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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