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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機關政風機構設置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依本條例第六條第一項規定,政風機構名稱為政風處者,內部單位定名為科;為政風室者,內部單位得定名為科、組、課或股,其名稱應依其職掌內容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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