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廉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本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款所稱法官、檢察官,不包括依法停止辦理案件之法官、檢察官。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