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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行政執行目

法規章節: 第36條

對於人之管束,應注意其身體及名譽。
執行人員以強制力實施者,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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