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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設檢察官遴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掌理下列事項:一、檢察官之遴選。
二、經本會遴選為檢察官,其服務成績審查應徵詢本會者之意見徵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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