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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實任檢察官申請停止辦理案件及從事研究或司法行政工作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人事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研究報告具有參考價值者得送請有關刊物發表或由各機關印發相關機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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