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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跨國移交受刑人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國際兩岸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接收前在移交國已執行徒刑之日數、執行前拘束受刑人人身自由之日數及接收程序所經之日數,均應以一日分別抵依前條轉換之有期徒刑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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