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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國際兩岸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向我國提出刑事司法互助請求,應經由外交部向法務部為之。
但有急迫情形時,得逕向法務部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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