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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採尿人員因職務知悉檢驗機關(構)名稱、地址、檢體編號或應受尿液採驗人等資料,不得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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