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律師公會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事項督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地方檢察署對於律師承辦平民法律扶助事項,應每半年詳加考核一次,並將辦理情形列冊層報法務部備查。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