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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部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資通安全管理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特定非公務機關應依本部指定之期日及方式,提出或修正依本法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及第二項之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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