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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採尿人員執行尿液採驗,應注意受採驗人之身體安全及名譽,並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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