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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地方檢察署、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發現盲績效監測檢體判定結果異常時,除通知臺灣高等檢察署或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外,並應通知受委託檢驗機關(構)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理。
受委託檢驗機關(構)接獲前項通知時,應查明原因,並以書面函復。
造成判定結果異常係因檢驗技術或方法失誤所致者,應全部重新檢驗該批尿液檢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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