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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更生保護會接受政府補助及向外籌募經費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更生保護會或分會應於籌募活動期滿之翌日起三十日內,將捐助人捐助資料、籌募活動所得金額或物品與收支報告公告及公開徵信,並報請法務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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