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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保護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暫時補償金不得超過新台幣四十萬元。
經決定支付犯罪被害補償金者,應扣除已領取之暫時補償金後支付之。
暫時補償金多於補償總額或補償申請經駁回者,審議委員會應命其返還差額或全數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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