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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懲治走私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自大陸地區私運物品進入臺灣地區,或自臺灣地區私運物品前往大陸地區者,以私運物品進口、出口論,適用本條例規定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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