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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舉組織犯罪獎金給與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應給與檢舉人之獎金,受理檢舉機關應不待請求,依職權審核後,檢具檢察官起訴書、法院判決書及有關檢舉之資料,報請法務部撥付。
檢舉人亦得於法院為有罪判決後,向受理檢舉機關請求給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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