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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察官會議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檢察官或主任檢察官提議召開會議時,應以書面載明提案內容交付幕僚人員陳送主席核定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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