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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檢察官評鑑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本會認承辦委員提送審議之個案評鑑事件有本法第八十九條第一項準用第三十五條第四項或第三十七條所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為不受理之決定或不付評鑑之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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