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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各檢察機關之補助,應以在轄區內舉辦公益活動之公益團體、地方自治團體為支付對象。
但第四條第一款情形及公益團體舉行跨轄區公益活動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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