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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補助對象為地方自治團體者,屬政府依法令應編列經費或已編列經費之項目,均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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