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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特定營業場所執行毒品防制措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特定營業場所人員知悉或發現疑似有人在內施用或持有毒品時,應即向警察機關通報。
受理及處理前項通報之機關,對於通報者之身分應予保密,不得無故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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