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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範圍認定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六月二十八日施行。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月十六日修正條文,自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五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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