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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洗錢犯罪沒收財產管理撥交及使用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定得為管理、撥交及使用之沒收財物,以現金或有價證券以外得為公務使用之財物為限。
但撥交外國政府、機構及國際組織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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