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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及兒童保護事件執行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30條

宣告多數保護管束或感化教育處分時,除依本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或本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外,準用保安處分執行法第四條之一之有關規定執行之;保護處分與保安處分併存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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