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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76條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但依第七十五條第二項、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二項撤銷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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