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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315條

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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