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刑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145條

以生計上之利害,誘惑投票人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定之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