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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六十年罪犯減刑條例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依本條例應減刑之案件,未經判決確定者,適用前條第一項之規定,於裁判時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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