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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董事、監察人、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其本人或關係人之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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