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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託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60條

信託除營業信託及公益信託外,由法院監督。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信託事務之檢查,並選任檢查人及命為其他必要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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