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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信託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受託人有第三十九條第一項或前條之權利者,於其權利未獲滿足前,得拒絕將信託財產交付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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