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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財團法人工作計畫經費預算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編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財務報表之內容如下:一、收支營運表。
二、現金流量表。
三、淨值變動表。
四、資產負債表。
五、財產清冊。
六、附註或附表。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報表,得依預、決算性質分別編製。
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報表之格式及項目,如附表三至附表十。
第一項第六款附註,準用法務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二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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