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法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係指以從事法制研究、法律服務、矯正事務、更生保護、保障人權或其他與法務相關事項為目的,其設立及受託人經法務部(以下簡稱本部)許可之公益信託。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