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法律事務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本條例第三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退休金,包括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之一次退休金、月退休金及軍人之退休俸、生活補助費、退伍金、贍養金。
回上一頁